一、我国对现行住宅层数划分的规定
低层1—3层
多层4-6层
中高层7-9层(应设电梯)
高层10-30层(执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)
二、套内各功能空间的设计
(一)每套要求独门独户,并应有卧室、卫生间、厨房等基本空间。住宅套型分为一到四类,其使用面积分别不小于34、45、56、68㎡。
(二)卧室之间不应穿越,卧室应有直接采光和自然通风。平面形状应尽可能选择有利于床位布置的尺寸,门窗位置要考虑对家具布置的影响。双人卧室不小于10㎡,单人卧室不小于6 ㎡。
(三)起居室应有直接采光和自然通风,面积不应小于12㎡.起居室内的门洞布置应综合考虑使用功能要求,减少直接开向起居室的门的数量。起居室内布置家具的墙面直线长度应大于3m.无直接采光的厅,其使用面积不应大于10㎡。